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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印发2018年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(附管控企业名单)

近日,江苏徐州印发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,方案中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管控名单涉及钢铁企业17家、焦化企业11家、火电企业26家(其中14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)、水泥企业45家、砖瓦企业68家、玻璃企业39家、涉VOCs企业1599家。

方案指出根据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试行)》(HJ633-2012),综合考虑污染程度、区域范围进行预警响应分级,将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、II、I3个级别,分别用蓝色、橙色、红色标示,红色预警为*高级别。

方案规定如下:

1、蓝色预警管控措施(经预测,未来72小时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在100 -150之间。)

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对应急管控名单(动态更新)中的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,市区(含徐州市经济开发区、铜山区和贾汪区)内重点排污企业限产50%,全市(不含市区)重点排污企业限产30%。

2、橙色预警管控措施(经预测,未来72小时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在150 -200之间。)

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对应急管控名单(动态更新)中的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,对市区(含徐州市经济开发区、铜山区和贾汪区)内重点排污企业限产70%,全市(除市区外)内重点排污企业限产50%。

对电力企业实施绿色发电调度,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电力企业一律限产50%,涉及民生除外。

3、红色预警管控措施(经预测,未来72小时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大于200或出现持续静稳天气。)

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,对应急管控名单(动态更新)中的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停产(焦化企业烘炉保温)。

对电力企业实施绿色发电调度,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电力企业一律停产,涉及民生除外。

下载详情:《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