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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安市关于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2019年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

武安市关于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2019年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

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,切实抓好重点行业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工作,根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点企业2019年4月1日至10日继续执行2019年3月份错峰生产方案生产比例的通知要求,武安市政府结合实际,本着“秋冬季错峰生产和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的有效衔接”的原则,科学制定了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措施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焦化、水泥行业

(一)焦化企业继续按照《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武安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执行方案〉的通知》(武气领组〔2019]4号)要求执行,焦炉分别延长结焦时间至40小时、44小时,待邯郸市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方案公布后,按照新的管控方案要求进行调整(详见附件2)二)水泥企业继续按照《武安市2018-2019年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》(武气领组〔201810号)要求执行,待邯郸市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方案公布后,按照新的管控方案要求进行调整。

二、钢铁行业

(一)原则上二季度按照“先停后开”,三季度按照“先开后停”的方式科学执行管控措施。

(二)二、三季度限产负荷要分别达到邯郸市核定的限产比例要求。

(三)高炉停产方式采取扒炉措施、闷炉不算停产;配套烧结机釆取连续停产措施,必须清空合车,烧结机超低排放治理工程调试视为正常生产。烧结机负荷以烧结矿产能计、高炉负荷以高炉产能计。

(四)因2018-2019年采暖季期间供暖而未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,需将拖欠的限产产能在执行二、三季度管控的基础上补齐。

(五)除现有单座高炉的钢铁企业外,其余钢铁企业要确保至少1座高炉和配套烧结机停产到位。

(六)本通知已充分征求各企业意见,原则上不再予以更改和调整,待邯郸市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方案公布后,按照管控方案要求的限产比例,进一步明确各停产装备具体的停产时间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原职责分工要求对管辖企业继续加强监管,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企业,按照差别水、电价等措施进行处罚

(二)钢铁企业要科学制定复产方案,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,市应急管理局要全程搞好复产安全业务指导,制定落实企业停、开具体“一企一策”操作方案,安排专职安全人员对钢铁焦化企业管控生产进行全程安全监护,制定严密的风险防控、救援预案,确保安全复产

(三)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二、三季度暂行管控措施,结合企业目前生产情况,调整错峰运输管控方案,待邯郸市正式方案下达后,严格按照要求相应调整错峰运输管控方案。

武安市关于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2019年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

武安市关于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2019年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

武安市关于钢铁、焦化、水泥行业2019年二、三季度差别化管控暂行通知

本文来源于钢谷网